江門市棠下中學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
江門市蓬江區(qū)教育局:
你單位報來《關于申請審批<江門市棠下中學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>的函》及相關材料收悉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《廣東省水土保持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及水土保持有關技術規(guī)范和標準,我局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如下:
一、同意該水土保持方案
該項目位于江門市蓬江區(qū)棠下鎮(zhèn)棠下大道10號,屬改擴建類工程。工程總占地面積8.71公頃,其中永久占地面積8.71公頃,無臨時占地。土石方挖方總量10.16萬立方米,填方總量4.00萬立方米,借方總量0.14萬立方米,余方總量6.27萬立方米。工程總投資41404.45萬元,其中土建投資32552.70萬元,將于2023年9月開工,計劃于2025年8月完工,總工期24個月。
二、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
?。ㄒ唬┰瓌t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8.71公頃。
?。ǘ┩馑亮魇Х乐螆?zhí)行南方紅壤區(qū)建設類項目二級標準。
?。ㄈ┩馑亮魇Х乐文繕藶椋核亮魇е卫矶?5%,土壤流失控制比1.0,渣土防護率95%,林草植被恢復率95%,林草覆蓋率14%。
?。ㄋ模┗就馑亮魇Х乐畏謪^(qū)及分區(qū)防治措施安排。要求各分區(qū)落實相應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,重點做好臨時堆土場地的水土流失防護措施,防止水土流失危害。
(五)依據(jù)《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》(財綜〔2014〕8號)第二章第十一條第一項規(guī)定,同意免征該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。
?。┍緵Q定書有效期為3年,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準之日起滿3年,生產建設項目方開工建設的,其水土保持方案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。
江門市蓬江區(qū)農業(yè)農村和水利局
2023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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